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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理赔案件历经劳动仲裁、一审(双方均不服起诉)、二审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16

20189月李女士发生工伤,后左食指未恢复,公司便让其复工,但因完成质量不好后被辞退。海沧区援助中心指派福建昕悦律师事务所承办,该案件历经仲裁、一审(双方均不服起诉)、二审阶段,由岳小玲律师和苏丽娟律师分别代理。经过二位律师的共同努力,案件庭审顺利,(仲裁阶段部分未支持的项目在之后的一审、二审阶段得到了支持)支持工伤理赔、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共61685.64以及配合受援人申报其他工伤理赔项目。现李女士已拿到全部款项。

主要争议焦点:1、公司未在30日内申报工伤认定,该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承担。2、工伤保险基金不能理赔的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外产生必须的护理费属于因工伤实际发生的损失,应由用人单位承担。3、公司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因而需要支付赔偿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