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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郑宗兴律师入选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23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办案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等规定,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任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的听证员。经过公示,福建昕悦律师事务所执行副主任郑宗兴律师入选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

      听证员,是检察听证最鲜明的特点,通常由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社会人士担任。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后,对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处理独立发表意见。




开展检察听证的目的
      首先,开展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有效途径,可以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是检察机关落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的积极探索。

      其次,开展检察听证更有利于检察机关全面听取各方意见,既包括各方当事人及其辩护人、代理人的意见,也包括相关办案人员的意见,尤其是听证员独立发表的客观、中立的第三方意见,能够帮助检察机关更加客观准确地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依法公正地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

      最后,检察机关通过听证方式审查案件,一方面有利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法治形式,真正赢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听证能够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消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对司法办案的疑虑。